一、招標單位: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
二、招標內容:挖槽長152m,寬30m范圍內,挖至吳淞基準面下-3m。
三、工程量:約14000立方米。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特定條件:
1、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航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項目負責人要求:水運工程叁級及以上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叁級及以上或港口與航道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質和安全生產(chǎn)考核B證;
3、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C證)。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
5、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請誠實提供“信用中國”網(wǎng)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如被我方查實中標單位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則取消中標資格。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五、投標時間: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6日(工作時間)
六、報價構成:
1、本項目投標總(單)價須包含完成服務所需的人工費、機械設備費、措施費、保險、利潤、管理費、稅金、規(guī)費等所有費用。
2、報投標總價及綜合單價。
3、投標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75000元整,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4、合同期內,中標人承諾的綜合單價不因市場因素和政策因素變動而調整。
5、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投標人均應自行承擔所有與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七、服務要求:
1、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內完成。
2、服務地點: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碼頭。
3、碼頭疏浚后提供碼頭水深圖。
質量要求:
1、清運途中應做好車輛的密封工作,防止垃圾的滴、漏、撒。
2、做好滴、漏、撒路面的清潔工作,裝運完畢后做好場地的清洗工作。
3、工程量結算辦法:工程量按實調整,單價執(zhí)行中標單價,本工程超挖土方工程量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超過部分不予結算。
4、安全文明施工:
1)、項目安全生產(chǎn)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合格。
2)、文明施工應按《寧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文件要求執(zhí)行。
機械設備及人員配置要求:
1、機械設備配置要求:要求自有或租賃有抓斗式挖泥船和泥駁船;且滿足本項目施工內容及工期要求的。
2、人員配備要求:滿足本項目施工內容及工期要求的前提下,投標人自行配備,必須配備一名項目負責人。
其他要求:
1、中標人須為全體作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購買保險、人身意外險等其他保障,必須重視安全生產(chǎn)工作,確保施工工期內不出安全生產(chǎn)事故。
2、中標人在施工工期內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生產(chǎn)事故等一切責任均由中標人自行承擔,與招標人無涉。
八、履約擔保:
履約擔保金額(人民幣):合同總價的10% 。履約擔保形式:履約保證金或保函。履約擔保提交時間:在合同簽訂之前支付給招標人。履約擔保的退還:履約擔保在中標人完成合同履約后視履行情況不計息退還(但如中標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義務,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有權在其提交的履約擔保中獲得相應賠償,不足部分招標人有權繼續(xù)向中標人追償)。
九、付款方法:
合同簽訂后,發(fā)包人收到履約保證金后,支付合同金額的10%作為預付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根據(jù)發(fā)包人審核后的工程結算單金額,由承包人開具正式發(fā)票,發(fā)包人收到發(fā)票后30天內付清余款。
十、評標辦法:本項目采用綜合評標法評標
評分要素 |
評分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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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術 分 60 分 |
服 務 方 案 |
1、施工總體方案 15分 對投標人提供的施工總體方案進行綜合評議。 優(yōu):12.1~15.0分,良:10.1~12.0分,一般:7.1分~10.0分,差7.0分及以下 |
2、防止淤泥運輸遺撒、亂倒亂卸管理措施 12分 對投標人提供的防止淤泥運輸遺撒、亂倒亂卸管理措施等內容進行綜合評議。 優(yōu):10.1~12.0分,良:8.1~10.0分,一般:5.1分~8.0分,差5.0分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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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現(xiàn)場防塵級施工現(xiàn)場周邊環(huán)境保障措施 10分 對投標人提供的施工現(xiàn)場防塵、施工現(xiàn)場周邊環(huán)境保障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審。 優(yōu):8.1~10.0分,良:5.1~8.0分,一般:4.1分~5.0分,差4.0分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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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作業(yè)、文明施工措施 8分 對投標人提供的安全作業(yè)、文明施工措施等內容進行綜合評議。 優(yōu):6.1~8.0分,良:4.1~6.0分,一般:2.1分~4.0分,差2.0分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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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訴處理和應急預案 7分 對投標人提供的投訴處理和應急預案等內容進行綜合評議。 優(yōu):5.1~7.0分,良:3.6~5.0分,一般:2.1分~3.5分,差2.0分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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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作業(yè)服務的有關承諾 5分 對投標人提供的作業(yè)服務有關承諾等內容進行綜合評議。 優(yōu):4.1~5.0分,良:3.1~4.0分,一般:2.1分~3.0分,差2.0分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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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似業(yè)績(3分) |
企業(yè)自2017年01月0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的碼頭疏浚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達到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的100%(元)的得3分;單項合同金額達到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的80%(元)的得2分;單項合同金額達到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的60%(元)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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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 格 40 分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且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40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tǒng)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人報價得分=(投標基準價/投標人報價)×40%×100 (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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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分得分(滿分100分) |
評標過程如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由評標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十一、投標文件要求: 一正一副
開標一覽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yè)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書復印件、類似碼頭疏浚業(yè)績等上文提到的需提供的文件加蓋單位公章。技術評分條款按上文表中順序排列。
十二、投標文件的遞交:在投標期內提交到寧波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資產(chǎn)管理部(寧波市江北區(qū)洪塘街道寧慈中路228號)。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十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及電話:賈老師,87851473
十四、其他
1、本工程淤泥開挖外運距離及傾倒場地由承包人在報價時自行考慮,費用采用一次性包干,結算時不作調整,且淤泥需傾倒至渣土辦規(guī)定的地點且符合市區(qū)渣土辦有關規(guī)定(淤泥垃圾、障礙物、沉船等清完)。
2、合同工期每延誤一天按1000元/天進行扣罰,違約金限額為履約擔保的額度。
3、中標單位在公示期結束后憑中標通知書,與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簽署合同。
開標一覽表
項目名稱: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碼頭疏浚項目
項目名稱 |
投標總價 |
綜合單價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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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碼頭疏浚項目 |
小寫: 元 大寫: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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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標 聲 明 |
注:1、報價一經(jīng)涂改,應在涂改處加蓋單位公章,否則其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2、報價構成:本項目投標總價須包含完成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機械設備費、措施費、保險、利潤、管理費、稅金、規(guī)費等所有費用。
3、投標限價: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75000元整,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4、合同期內,中標人承諾的全費用綜合單價不因市場因素和政策因素變動而調整。
投標人全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時間:
本招標公告解釋權歸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所有。
浙江寧波莊市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